精神,有的,事物,犯人,可有

提問: 案犯精神崩潰是什么意思呀,是不是說全部招供了 問題補充: 医师解答: 精神崩潰是精神病的一種 常見臨床表現有以下幾類: 一、反應性意識障礙:以意識朦朧為主,對周圍事物感知不清晰,情緒悲憤、驚恐、激動等,亦可出現沖動行為,并與應激事件有關的人物相聯系,事后不能回憶或有部分回憶。 二、反應性木僵:以不言、不動為主要癥狀,意識模糊,情感淡漠,對周圍事物和刺激無反應。 三、反應性興奮:以行為興奮為主癥,伴有輕度意識障礙,無目的的逃避、奔跑、出走,有的表現為嬉笑、話多,甚至毆人毀物。 四、反應性抑郁:以情緒低落、精神活動掐制為主,言語減少,行動遲緩,對生活或事物喪失興趣與自信,甚至出現消極情緒、自殺企圖或行為。 五、反應性偏執:以被害妄想為主,常無明顯意識障礙。可有牽連觀念,認為周圍人在議論、指責或諷刺自己,甚至懷疑受到監視、跟蹤或迫害。懷疑的內容和對象圍繞精神創傷體驗,無泛化傾向,伴有生動的情感體驗,有的可有幻聽或幻視。 一般說案犯出現精神崩潰,應該是好多犯人無法承受心中的壓力,覺得自己無法應付嚴酷的現實,前途一片渺茫,產生茫然的心理,甚至厭世。不過一般如果在審訊中出現這種情況,那是必須的,要讓犯人覺得無法再騙下去或者隱瞞下去了,才能說實話交待罪行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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